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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作文

时间: 新华 话题作文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这短短的五分钟内,我惊奇地发现,书中人物和动物之间的故事十分有趣,而且似乎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一连竟看了四十多分钟!完全是心理作用嘛!妈妈这招真高啊!

我开始对阅读有点兴趣了,在没事时,总会翻开看看,经常看几个小时呢!妈妈为了我看书不寂寞,总是抽时间来和我一块儿读。大约半年后,我彻底喜欢上读书了。妈妈又叫我准备一个笔记本,看书时,可以记一些优美词句。并叫我看书有些不耐烦时,也可以看看记的笔记。说这样对我的写作会有很大帮助。就这样,我天天读,天天记,天天学,词汇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广泛起来。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四年级上学期,我的第一篇作文便居全班之冠。这让我受到很大的鼓舞。那时,我才深刻体会到妈妈的良苦用心,并更加热爱读书了。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两句话说得真妙。不过,一定要读好书,坏书会使人终身陷入泥潭!朋友,和好书交个朋友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翔吧!

关于书的作文篇2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关于书的作文篇3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与你结婚九年了,在这九年里我们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这双儿女给我们这个小家增添了不少乐趣。这九年来。我们虽说也有过争吵,但也还算温馨。

虽然你不是个十分体贴的老公,你的毛病一堆,你不知道说好听的、不懂得浪漫、总是啰啰嗦嗦像我阿妈似的,总是会指挥我做什么做什么但你却总是就手旁观的……等等。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那么爱你的,其实我感觉得到你也是爱我的,因为你只要我喜欢的、我想买的、想去的、我想吃的你都会尽量会满足我的要求,也尽量会迁就我的,你能做到这一点我是比较满意的;还有平时你煮饭我们吃,洗晒衣服等做这些家庭细务都大受我阿妈的赞赏,虽说家务事应该大家合力完成的,但我自己却差不多三年时间没有进菜市场买肉了,这三年都由你来奔跑菜市场,说来自己也感到羞愧,真是辛苦你了!这也是平时说不出口的话,今天让我说声:“老公我爱你!”只是我们都是传统的人,不喜欢把这些个挂在嘴边。

正如我在你眼里一样,也是一无是处的,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我不温柔、不能干、不漂亮……反正是什么都没有,有时还无缘无故的发小姐脾气,如果之前有什么令你不高兴请你多多愿谅!生活上的很多细节,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你总是在旁时刻提点我,如果没有你的啰啰嗦嗦我可能受到的伤害会更多的,在这里让我说声:“谢谢你”!

我没有太多的愿望,只希望一家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然后你把你的牛脾气改一下,能够爱我和儿女再多一点,平时少抽点烟最好就不抽了。老公,咱们这个家需要你这把大伞来遮挡风雨,需要你的坚实的肩膀来撑起。一个完美的家庭少不了丈夫你的努力,你是我们这个家的一家之主,所以说这个家缺你不可。你老婆我永远是你背上那根支撑你身体的脊柱,只要脊柱不弯,你也不要泄气,你就只管挺起胸膛努力吧,你是我和儿女永远依靠的港湾!当初,我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赌注,跟着你,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这样信任你的人,相信你也不会让我们失望的,让我们坐着享福吧!

让我们一起为这个家庭努力加油,将来的生活会越来越美好的!

关于书的作文篇4

从小,我身边就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书。在书影弥漫、书香阵阵的环绕下,我渐渐的沉迷在书的世界里。

各种各样的书店是我和妈妈经常去的地方。厦门有规规矩矩的新华书店,秀外慧中的外图书店,也有时尚大方的西西弗书店,充满校园气息的厦大不止书店,还有小巧精致的虫洞书店等等。每个书店各有特色,但是书都五彩缤纷。我恨不得宁愿用我全部的零花钱去把里面所有的书都给买下来。

规模不一的图书馆也是我着迷的地方。我有时会去市图书馆,它宏伟壮观,书目繁多。我经常去区图书馆,它宽敞明亮、深得我心。有时街头小巷不期而遇的移动图书馆就像突然出现的小伙伴,特别令人感觉亲切,而我最喜欢的是学校的图书馆,它五彩缤纷,我一进去就不想走了。

我们家也有着丰富多彩的书,书架上、桌上、椅子上、沙发上、床头边、抽屉里,到处都有我的书,一伸手就可以拿到。小时候,妈妈每天都要给我用书讲故事,现在,我经常废寝忘食的看书,要是我一天不吃不喝不睡的话,我可以看5本19万字的书哩。

我喜欢这个书香社会,大到公共空间,小到家庭角落,处处都有书的影子,到处都有书的幽香。在这书香社会里,我要不断遨游,尽情探索。

关于书的作文篇5

书包,就像一列快车,载着我们的记忆,通向人生路上的一站又一站。每抵达一站,都会有数不尽的收获。但在短暂的停留后,我们又不得不赶往下一站——那里有更多的收获。——题记

今天是平常的一天,但今天又是不平常的一天。我的书包里装的不是书本,而是糖果。我匆匆地走向学校,准备度过暑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这也许是我在小学的最后一天了。

几天前,我接到了早培班的录取通知书。得知了这个消息,我高兴极了,但这也意味着我要和朝夕相处五年的同学分别了。

推开教室的门,同学们送给了我一阵热烈的掌声。黑板上,班主任写上了四个大大的字——分享甜蜜。《童年》的旋律回荡在班里,仿佛在讲述我们曾经共同度过的时光。许多同学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礼物,郑重地递给我。

随着上课铃的响起,班主任站起来,对大家说:“明天就是暑假,同学们即将面临两个月的分别,但有一位同学将要和这里正式道别了。今天,他给大家准备了一点心意,想一起分享他的感受。”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我打开书包,把糖果分发到每一个人的手中。发到一半,激动的我已热泪盈眶,有些同学在默默擦去眼泪,有些同学早已掩面而泣。“哭什么呢,考上好学校是好事啊。来,让我们一起为他祝贺!”班主任说话的声音也有些颤抖。话音未落,响起了一阵最热烈的掌声。我的心情已经无法形容,交织着喜悦、激动与离别的悲伤。

不知不觉,在学校的最后一天结束了。我凝重地向大家作了最后一次道别,然后背起空空的书包,不,是装满了友谊和温暖的书包,踏上了新的一段旅程。

飞快的小学时光过去了。下一站,我将更加努力,抒写更多、更美好的故事——书包里的故事。

关于书的作文篇6

眺看那细水流长,轻嗅那沁人芬香。伫立在书文河上,听水声悠扬......悄然拈起一本尘封已久的书,翻那清脆的书页。书香沉沉,文字散发出浓浓的墨香。你仿佛听见那文学的水声潺潺,又如初荷绽放,是如此的轻柔绵长。沉浸其中,咬文嚼字,任凭时光逝过。不经意抬望,已经沉浸书海了十二年。

我想,我是喜欢书的。我喜欢文字那墨香,喜欢听纸页清脆的翻响声。静静的,读那书海中缥缈的波浪,读艾青的诗歌,我学会了坚定信念;读史铁生的散文,我不放弃对生命的热爱;读李清照的“人比黄花瘦”的凄惨悲凉;又读那曹操”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报国之志......诗海书香,萦绕于魂,昙花一现,终生难忘。

记得儿时,对书的迷恋可谓是废寝忘食。不管地点,也不管时间,只要有书就会捧起来看。家乡儿时的美,早已忘却,却只记得那千般美丽,竟大多是那书香缘。“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回想起那如烟雨袅袅的笔墨童年,还不时勾起嘴角。心中充满书香,轻拂墨印,如点点莲花,盛开心房。

那书香岁月伴我一路前行,书,仿佛有一种魔力,在向我招手。如那江南水乡,青瓦白墙,不时有那碎步婀娜,回首一笑,是一种美的享受。与书相伴,犹如益友同行。

书也是一种美景,在文字的熏陶下,如那锦鲤跃水,你会在淡烟朦胧的诗词中,找到那独有的风景。只要用心去体味,就会发现那书香沉沉,如群星闪烁,总会有一颗星星是你永远的风景。书香正好,静放路旁。

一阵清风吹来,我的思绪又被牵引归来。看着那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跃然纸上。又听那绵延悠长的乐章,合上书本,静静的凝望着那隽永的文字。书香萦绕,在朦胧中,在丝丝书香中,心中对书竟产生了一种感情。是感动,还是感激?缠绕于心,一瓣花叶飘落,静默的落在桌上。书香浓浓,这十二年来,感谢一路有你。

——致书香

关于书的作文篇7

亲爱的老公:

我们在一起,不是因为将就,不是因为肉体,不是因为金钱。我们在一起,只是因为一个很简单的理由:相爱,愿意一起度过日日夜夜。

嫁给你,做你的妻子。即使你不是一个有钱人,但是在我眼里,嫁给你,我将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新娘。因为你给了我别人无法代替的爱。而且在结婚以后,在我眼里,我依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即便是你给我的只是一室一厅的小房子,亦或是租房子,能跟你窝在一起看看电视说说悄悄话,能让我在困倦的时候躺在你的怀里,有个休憩的港湾,都感觉足够了,只要有你在,哪里都不是问题。

每天早上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你,短暂的亲昵,起床,洗刷,做早点,怀着一份美好的心情奔向外面的世界。下了班,或者在外面随意逛逛,或者买菜回家,做点小菜,暖暖的灯光,吃完饭,出去走走,聊聊心事,排解白天工作的压力。然后看书,或看电视,或上网,或听音乐。平淡而又不乏激情的生活。

你尽管去做你的工作,我将尽我的全力去支持你,并且承担我应做的家务,偶尔要求你下厨房、洗衣服等等。

我绝对不会问“我和你妈妈同时落水你会救谁的”的问题。我会待你的双亲如自己的爸妈,因为我知道没有他们就不会有你,也不会有我今天的幸福。我会对___很好很好。即使她是个不讲理的老人家,我也会尽量迁就她,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体恤我所受的委屈。但也希望你能经常陪我回家看看我的父母,让他们对我的生活安心,放心!

我希望我们有共同的朋友,也有自己独立的朋友圈。我不会将你生活圈子彻底打乱。你没有必要推掉所有的不必要的应酬而早些回家,虽然我在家里会寂寞,但是我知道,推掉所有约会陪我在家的你,会更加寂寞。我会给你自由,因为爱上你,就要接受你的一切。如果你带我走进你的圈子,我向你保证在你的朋友面前不会表现的像一个母老虎,在你朋友面前,我会给足你面子!让你成为最幸福的男人!

你可以大男子主义,因为我不女权,在某些方面,我不相信也不希望男女平等,男人,还是应该象个男人。但前提是彼此的尊重。你也可以软弱,可以偶尔孩子气,我会疼惜你,爱怜你。男人也有脆弱的一面,我能理解并接受。

你不需要多么高大威猛,你的胳膊不需要有多么强壮,在我半夜从梦中惊醒时你能揽我入怀。在我悲伤时你会无言的搂住我,让我在你怀里痛哭一场。你不需要有丰厚的收入,我亦不会在经济上给你压力,我会顶住我的这一片天,为了我们将来的幸福,我愿意和你一起奋斗。

但你一定要有广博的胸怀,能包容我,因为我偶尔会任性,我亦不成熟,有时会象小孩无理取闹。

但你一定要专一而忠诚,你心里只能有我一个,因为我的眼里容不得沙子。

如果有这么一天,你激情不再,要寻找自己的另一片新的天空,请你告诉我,我会接受,纵使眼里含着泪,也会在你转过身去后滴落。纵有万分的不舍,但,如果和我在一起,你不快乐,我亦不会快乐。所以我宁愿一人来承受痛苦,好过两人一起煎熬。

知道自己只是俗世一平凡女子,期待的只是一份单纯而美好的爱情,期待有一个人,可以让我完全的信任,让我完全的付出。相信,没有你,我也能很好地过完这一生。可惟有你的陪伴,才能让我的人生圆满而完美!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不知道前世的我或你向佛祖祈求了几千年才换来今生的相遇、相识、相知与相爱,所以我会珍惜我们之间的所有所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关于书的作文篇8

从幼年时期,书就已悄悄融入了我的生活,为我把知识城堡的大门逐渐打开,让我从中找到快乐。后来每当我整理书时,发现以前我小时侯看过的书,总能从中回忆起什么,又好似时光在倒流,把我带到了我的儿童时代。

那时我才上幼儿园,每当看到姐姐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时,我心儿便痒痒地了,搞不懂到底是什么那样吸引她,便跳在她身边,用小手把书往自己一边弄,可姐姐怕我把书撕坏,就是不让我看。我不服气,便嚷着让爸爸去买书。爸爸看我这撒娇样,无可奈何只好抽出时间帮我去买书。后来帮我带来了两本《迷宫书》和两本故事书。这下我可来了兴趣,忙打开迷宫书,用手指为小恐龙指路,但偶尔我也会把它送到障碍物处。以后的日子中,我有养成了每晚让父母讲故事的习惯,遇到自己懂的地方,我便会争着咿咿呀呀地讲给他们听。但当然喽,总讲不到头。只要他们一拍手,我就越讲越起劲,直到自己不想讲了为止,才让他们继续为我讲。

稍大了些,我便在爸爸的带领下学拼音,再开始学古诗,就这样爸爸一句我跟一句,在我和爸爸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月的功夫,我便学会背诵十几首古诗了。接着,我们父女俩又开始学的古诗词,也由此从书中得到了快乐,尤其是在我把会背的古诗词,背给长辈们听时,总可以听到他们的赞叹声,这使我懂得了:有知识有智慧的人,才识真正出色的人。

如今,我读高一了,已是个大孩子了,书就更离不开我了,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也一样得增长,不能总在一个地方原地踏步。课外书自然少不了,这也使我养成了“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当遇到优美的词语或精彩的语句段落时,我会及时的摘抄下来,并在有空时反复读反复背,将学到的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东西。

啊!书,你是我人生中的朋友,的老师!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阳光”。书,你可以改变人生的道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与书为友!

关于书的作文篇9

现在,人们只要通过上网,什么书都可以读到,这的确令人神往,然而,那趣味怎能与手执书卷相比?在雨天看书,“沙沙”的雨声让你避开喧闹的城市;在深夜看书,清静可以让你步入其中的境界,与主人公畅谈;更不用说,看到一本好书,匆匆翻阅,浏览头尾,中间某页那种自在的乐趣。

有人类在,就有书在。虽然,现在知识的获得不仅可以通过书上,还可以通过电脑、电视等途径,也可以在实践中学习,但是书却是一切知识的基础,是最古老也是最现代的接受知识的途径。因此,哪怕未来人人用上电脑,书架上也不能少了昔日的那些“好友”。

看书是思维的体操。你读书,这思维是作家的,也是你的。你与作家交流,与书中的人物交流,犹如促膝长谈。你可以与一切伟人对话,接受古今中外一切伟人的熏陶。你会变得高雅,谈吐不凡。

看书是灵魂的洗礼。你读书,书让你的灵魂变得充实,洗净思维的垃圾,在慢慢地接受与理解事物的过程中教你做一个正直的人。

每看一本书,就如同在欣赏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满架的书,点缀着你的生活和你的灵魂,让你从此变得纯洁高尚。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明代诗人于谦喜爱读书,认为读书能得到美好的精神享受:“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关于书的作文篇10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句名言让我感同身受。它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那扇上了锁的大门,让我置身于美丽的知识花园之中,在优美的字里行间流连,领略那一番独有的乐趣。

从五岁时到现在,我对书籍一直有着深厚的感情。阅读已和我的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在闲暇时,阅读几本好书,细细体会其中的奥秘,充实了我的时光,既丰富了我的知识,又给我带来无穷的趣味。

如果你到我的书房参观,就会发现我的书架上琳琅满目,各种类型的书应有尽有。作文书能帮助我提升写作水平,科普书能让我增加常识,有时翻翻童话书,心里就仿佛找回了童年时的童真。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些文学名著,它们跌宕起伏的情节,闪闪发光的伦理就如一股涓涓细流滋润了我的心田。

阅读不仅能陪伴我成长,它还如一罐蜂蜜,在我沮丧时,只要看一本书,烦恼就会随着书中的情节烟消云散了。那天,是个静谧的夜晚,月亮笼罩在薄薄的云雾中,就如笼上了一层轻纱。我坐在书桌前,低头看一张打了85分的试卷。“唉,我太粗心了,竟然这么多低级错误,怪不得考的分数这么差”我愁眉苦脸地说。离开书桌,刚准备去找错题集忽然想起自己放在床头的那本《西游记》还没有看完,要不,就去看会书吧。阅读的念头牵引着我向床头走去,捧起书,翻开了上次看到的那一页……

我如同身临其境,进入了书中的世界,在富有情感的文字间上下穿梭,心情随着故事情节时起时伏。看到猪八戒娶媳妇,自己也被逗得莞尔一笑,看到孙悟空因打死白骨精受到唐僧驱逐,心里愤愤不平......历经磨难,四人最终修得正果,我真佩服他们的顽强意志,默默地为他们点赞。我本来失落的心情,一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心里满是阅读后的喜悦。

读书如同品一杯茶,苦中带甜,甜中又包含些酸涩。它使我越喝越想喝,越喝越回味无穷,那淡淡的香味永远萦绕心间。

关于书的作文篇1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一说起书,很多人知道它的好处,当你不开心时,就翻翻书吧!书可以让你忘记所有的烦恼、忧愁,总之书的好处数也数不清。

如果说知识在一扇大门里,那么书就是打开大门的钥匙。书带领我走进知识的海洋,书让我尝到了知识的乐趣;书让我开阔了眼界,领悟到了自然的奥秘;从小到大都是书陪我成长。

读好书也需要一种良好的情操。

比如,在细雨蒙蒙的午后,读着冰心奶奶的书,那行云流水般的文字,让人有着由衷的感触。书诱惑着我的灵魂,丰富着我的知识,激发着我的潜能,提高着我的内涵。

在我的理解中,所谓好书应该是能够反映时代的、有着丰富的思想和内涵,以及新颖的形式和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

我在书中解读社会,了解世间各地风情、古典文化,书是我的精神粮食,我在书中吸取着营养,假如没有营养的供应,我还能在人生的道路上稳步前进吗?

好书能让我调整心态,净化灵魂。

书,你让我随着你开心而开心,也会让我随着你哀伤而哀伤,和你在一起,使我的童年、少年过得是那么的绚丽多彩,你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谢谢你,一路伴我成长!

关于书的作文篇12

汉代王龙曾这样描述读书的重要性:“人不博览者,不闻古今,不见事类,不知然否,犹目盲,耳聋,鼻痈者也。”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个益友,你一字不说,她已全然懂得。那一字一暖。一句一乐,一页一页翻下去,全是人间真味。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读完了人生中第一本小说《格列弗游记》。惊奇于格列弗的奇幻经历,我沉迷其中,与他一起冒险,竟不由自主的一遍又一遍的阅读,爱不释手。到了五年级,这是我读书生涯的一个转折点。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老师强制性让我们租书来读。刚开始我还颇有怨言,慢慢地,我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读书。我的阅读量与日俱增,读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事情。我读的许多书中,《八十天环游地球》是让我收获最大的一本书。主人公每天过着如同钟表般一成不变的日子,他的朋友与他打赌:能否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并准时到达约定地点?主人公当然做到了,当他踩着锃亮的皮鞋,站在朋友面前时,仿佛也站在了我的面前,让我拥有了可以受益终生的习惯-诚信守时。一句承诺,千里来赴,是我一直以来的行为准则。再后来,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在我不断的阅读中,我体会并明白书中的一个真理,那就是最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这也是我至今最喜爱的一句话。自那以后,我学会了用心去体悟自己以及周遭的一切。

曾经我为读书废寝忘食,忘乎所以。我曾与高尔基一起品味《童年》,经历坎坷;曾与海明威感叹《老人与海》的雄壮传说;曾与叶圣陶看《稻草人》,感受主人的忧虑与担心;我也在每一个挑灯夜读的夜晚,见到曹文轩与桑桑一同坐在《草房子》上,细数星星;见到沈从文,在为《边城》里为翠翠夭折的爱情叹息;我更为胡适母亲伟大的母爱而感动落泪;为鲁迅笔下那《真正的勇士》而拍案叫绝。我就是如此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古人说,三月不读书,只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而今,我知古人,诚不欺我。

在姹紫嫣红的花园里,寻找艳冠群芳的牡丹,在广袤无垠的书海里,品味流传千古的经典,一路书香为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在继续,你呢?

关于书的作文篇13

亲爱的老公:

此时此刻的我在想你,深深地想念着你,你是不是也在同样的想念着我呢?我知道你在上班,很忙碌的一天也在很努力的过着每一天,我刚才给你发了一条很长很长的信息,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会不会影响你的心情呢?但是那些话都是真心的。。

很凶的吵了两次,感觉到了你有些不耐烦的情绪,所以每次才可以那么凶悍的对待了我,我不得不承认这两次都有我的过分,但是起因却是你。。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一路走来,你开始对我的宠爱,对我的坏一直都在忍耐和承受着,到我现在的过分,却忘了你也会开始不再忍耐,不再宠爱。。当你说今天不会再听我的,当我知道我已经管不住你的那刻,当我知道你狠心的那刻,当我知道你不用我再管你的那刻。。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管是不服气的那部分,还是我害怕你离开的那部分,或者是自己保护自己的一种欲望,还是被破坏了。。你没有自始至终的彻底的把我惯坏,反而我开始害怕了。。害怕你生气,害怕当我紧紧抱住你的时候你一把把我推开,不顾伤害了你曾经说的最爱的人,把手掰开,或者真的动了手毫不留情的把我推在橱子上,那些记忆。。已经留在了我的心中。。脑海中。。变成了害怕。。当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当只能看到夜晚的隐光,甚至连路边的路灯底下都不敢靠近,只想一个人躲进黑暗,才知道原来的自己是那么的懦弱,胆小。。不敢去反抗,也许你已经不在乎,否则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不是感情时间长了都会淡了,那么以前的一切话语都会忘了,那些曾经的诺言,承诺也都随风去了,当情绪高于感情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什么都不要了?如果我害怕你就要和我分开,那么。。我还应该相信什么呢?

我害怕了你。。害怕你的心,害怕你对我的狠心,所以我决定以后都不再和你吵架,不管是你的错你的对。。我的不对我的委屈。。我都会统统放到我的肚子里。。从此不再有抱怨,从此我们就可以和平的相处,从此我们就可以幸福了吗?是不是慢慢的我会把你惯坏?就像其他女人一样,等待着你的厌倦然后离去?最后。。自己仍然是一个人。。就像昨天夜晚一样。。一个人却找了个最黑暗的角落坐着,忘了夜里的危险,忘了自己的痛,只是听着一个人不断的在说着不管怎么样都是错。。错。。错。。我的错。。没有了疼爱,没有了安静。没有了平稳,只有一只凶悍的野兽袭来,停止了思考,停止了一切,只是躲避着。。

想把信扔到大海里,这样就可以海的胸襟来包容我的一切,如果真的可以忘记一切,那希望今天可以让我短暂的失去记忆,永远都不要在想起。。心就不再难受了。。对吗?

同样我也伤害了你,伤了你的心,是我的不该,曾经说过不再让你难过,现在却是我伤害了你。。通了一个电话,沉默多过于我们的谈话,是不是你也怕了?天神说。。爱情的转变需要勇敢,坚强。。但是现在的老婆既不勇敢也没有了坚强。。能留住爱情的信念就是唯一的在心里的爱情了。。该怎么办?老婆真的发现自己好笨。。一个人勇敢?可以嘛?我可以找回我的勇敢嘛?经历过挫折后就开始了逃避和闪躲。。伤害了我最爱的你我开始了躲避着你的眼神,害怕在你眼睛里看到被我伤害的神情,只想幸福的下去却忘了两个人之间最基本的需要的尊重还有谦让,只是感觉自己好自私,好失败。。

以后。。我们不会再争吵了。。老婆决定把你惯坏,不要你的宠爱了。。这样,以后会不会习惯冷漠?决定了以后还是好难过。。奇怪。。。心里好像少了一块一样。。如果哪天,你能捡到我遗失的心记得一定要还给我。。记住了吗?

关于书的作文篇14

 

《儿子与情人》是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叙述一个经典爱情故事。书中的第一代是瓦尔特·莫雷尔和格特鲁德夫妇。瓦尔特原本充满了活力,乐观、讨人喜欢;后来却脾气变坏,酗酒打人,成为行尸走肉。对丈夫失望的妻子遂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她钟爱的长子威廉不幸早夭,随之对次子保罗产生了强烈的感情。而保罗的两个女朋友却有不同的爱情观,让他无所适从。母亲去世后,保罗决定离开家乡,到城市去。小说风靡世界文坛,魅力长盛不减。

小说中的父亲莫雷尔是矿工,由于长年沉重的劳动和煤井事故使他变得脾气暴躁,母亲出身于中产家庭,有一定教养。结婚后,夫妇不和,母亲开始厌弃丈夫,把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孩子身上,由此产生畸形的母爱。长子威廉为伦敦律师当文书,但为了挣钱劳累致死。母亲从此对小儿子保罗寄予厚望。小说前半部着重写了保罗和其母亲之间奥狄甫斯式的感情。后半部则着重写了保罗和两位情人克拉拉和米里艾姆之间两种不同的爱。前者情欲爱,后者是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保罗在母亲阴影之下,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直到母亲病故后,他才摆脱了束缚,离别故土和情人,真正成人。

《儿子与情人》视角独特,对人性中隐秘的“恋母情结”有深刻、形象的挖掘。一般认为,小说中的儿子保罗就是劳伦斯的化身,而莫雷尔太太就是劳伦斯的母亲莉蒂娅,保罗的女友米丽安就是劳伦斯的初恋情人杰茜。

《儿子与情人》的主线之一是以劳伦斯和杰茜的私情为蓝本,而劳伦斯母亲那强烈变态的母爱足以扼杀劳伦斯任何正常的爱情。劳伦斯曾对自己的情人说:“你知道我一直爱我的母亲。我像情人一样爱她,所以我总也无法爱你。”这些折磨人的日子在《儿子与情人》中有很详尽的描述。

关于书的作文篇15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我是____号选手,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书为伴,相约同行”。

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有个段子很火:

说一大学男生送同寝室的同学坐高铁。临上车前,淡淡地对室友说:“我去买几个橘子,你就站在此地,不要走动。”室友愣了一下,幽幽地回了一句:“都快走了,你还不忘占我的便宜!”

很多人表示没有看懂,于是有人长叹一口气,这年头,不好好读书,连段子都看不懂了。

关于这个梗,其实是出自朱自清的《背影》。文章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送儿子的情景,这是父亲叮嘱儿子的话。里面的细节,想必在座的同学都知道。而这样一句很“有文化”的调侃,比“我是你爸爸”,不知道高明了多少。

当然,开玩笑是小事。比如刚才讲的这个段子,无非是大学男生间的打趣调侃。但是,这里面似乎传达了一个意思,那就是“不读书,真可怕”。

对于要多读书这件事,我以前呢,也很不以为然。直到上了初中之后,跟班里同学一比,我发现我好像真的不太会写作文:我的语言太粗糙、太古板。去年暑假,一次机缘,我有幸阅读到了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这本书。她书中写的一字一句,改变了我的写作方式,从那一刻起,我懂得了什么叫作诗情画意。我从她的书中发现,“如果”可以写成“若”,“大概”可以写成“大抵”,“像”可以写成“宛如”,“也”可以写成“亦”。可能你会说,这些我都知道啊作文/,但你有用吗?你知道,但你不用,那么相当于不知道。而看这样的书多了,你自然而然地就会在写作时用上,这与你死记硬背是不能比的。这样,久而久之,书中的文字将赋予你意蕴与内涵,那样的气质不是刻意去表现的。

拿主持人董卿来说吧,你看着舞台上她的举止笑谈,是否明白了什么叫“腹有诗书气自华”?单说外貌,她在国内主持界并不是最漂亮的,但她标志性浅笑,优雅、淡定的气质,真的不是花瓶式的美女可以比的。看到董卿,突然就相信了——多读书能变美。董卿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吃过很多食物,虽然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骨头和肉。而那些读过的书,终有一天也会成为你的气质和风骨。”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认为书看不看都一样了。我明白,看不看书,看什么样的书,其实,不经意间,都在你的谈吐,你的举止,你的文字里面毫不客气地显露出来,藏都藏不住。

在精神方面,我们是最有自主权的。选择贫穷还是富有,就看你选择看书还是不看书。书看得深的人,听得懂别人的玩笑,挡得了别人的调侃,看得透世间的谜团,也评得了天下的纷乱。

时间会带走很多东西,但无法让你曾经读过的书在你的灵魂中抹去。

在包里放一本好书,随时随地可以拿出来阅读,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与书为伴,相约同行,我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人:在我的生活里,通过读书,完成我心灵的修行。

谢谢大家!

关于书的作文篇16

书籍,对任何一个人都具有不同的意义。从一个饥饿者的角度,书是一块面包;从一个流浪汉的角度,书是一堆金子;对于文明者而言,书是道德财富;对于师生而言,书便是生活的一切。

记得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阶梯”。是的,书改变了我。也许,当你听见有我说书改变了一个人的时候,你是半信半疑或无法法相信,那么,我想说:“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切”。书犹如一位耐心仔细的老师,给予你一切知识;书就如美丽神奇的山水,任你翻越;书犹如痛苦悲伤倾诉的地方,任你描绘。

我说书改变了我。书;让我从一个蓬头乱发的稚子成为一名文静有礼的女孩;书;使我一抽屉散放的玩具换成一堆整齐的书本,让我满脑子的坏算计,努力变成满脑子的好习惯,书,使我满身的坏习惯,努力消失,总而言之,书,真的改变了我的一切。

在我们家里,由于从小家里没有什么文人,也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当然,我的父母也没有上过学,只是对藏文略知一二,所以有时间爸妈教育我们的时候,作文https://wWw.ZuoWenwang.Net/完全于科学相对,甚至可以说是迷信。当我听见,所见这样一幕时,我不会跟我的父母顶嘴,因为,我读过书,我的思维领域层次比他们高,我懂得的道理比他们多。我就会采取一种不一样的方法,用简洁的语言让我的父母懂得这些道理,也让他们不要给弟弟们不正确的道理,也让他们懂得暴力不是教育的好方法。即便你是文盲,又如何,你们应该听过“霍金的故事吧!”其中我最喜欢,也是最敬佩的一句是:“霍金虽然身残重病,只有三根手指可动,身板只能在轮椅上靠着,但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太阳系,银河系,甚至更远,所以,我们只要有思维,就能战胜一切,不是吗?”

书,即是蓝天,又是海洋,它容纳了无数人的思想与血汗,因此我们应该趁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相信,将来的明天一定有好的发展。所以,你我现在要细细品读书本,感受书中的乐趣。

书,改变了我的一切,它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成了我的精神食粮,相信我慢慢走向了成功,我的生活将离不开它——书。

关于书的作文篇17

有书真好,世界正因为有书才能十分精彩,如果世界上没有书,人们将没有知识只会与远古时代的一样所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有了书,人们便可以进步从书中领悟到新的东西来学习,思考。但有些人看书可不思考,正对应了《论语》中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意思是:学习了不思考则迷惑,思考了而不学习则是有害的,所以看书不光是学习,而且还要思考其中的智慧,这样才是会学习的人。

有书真好,世界上正应有了书才增添了精彩。可是有些书,则是完全污蔑了这个词汇。这些被称为书的书,人们看了只会给人们带来永远的黑暗、愚蠢,而真正的书是会给人们带来光明、知识的。而不是黑暗和愚蠢,这些书只会将人们带入黑暗的深渊,饱受邪思的侵袭。永远不会带来光明与好处。

有书真好,人们不但可以从书中看出知识,也可以欣赏文学带来的乐趣,给人们带来放松的心情。还可以增加知识,更上一层楼,看了书后,人们会发现读了还想继续往下读,这就是人们的求知欲产生作用的时候了,所以越读越有趣,慢慢读便会感受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义了。

有书真好,人们才会进一步解开未知的谜团,更好的建设和建造国家,所以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是最幸福的,可以读书也可以享受书给人们带来的乐趣。不过读书必然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啊!所以读书时不要尽看好看的,不好看的里面其实有巨大的知识等待你去发掘它!等你读完书后,你会发现头脑中不知道的、空白的一片,全部焕然一新,这时你会说:“有书真好。!”

关于书的作文篇18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我们心灵上的粮食,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世界的通道。当我们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时,会感受到无穷无尽的乐趣。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吃饭看书、写作业前看书、睡觉前也要看书,因此我也戴上了厚厚的眼镜。

在我眼里,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小小世界,我愿意陶醉在我自己的小世界里。我的想象里,科普书就如一座瞭望台,让我看见了浩瀚的宇宙;童话书就如一个调皮的小精灵,带我来到童话王国;而历史书就是一台时光穿梭机,让我了解都过去辉煌的历史。

可以说,书是我的小命根子。有一次,我正在埋头苦写那堆积如山的作业,我心想:哎,写作业无聊死了,先看会儿书再写吧!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把门关好,从书架上拿来一本书,一开始我紧张极了,看一会书就往门那边张望一阵,到后来,见没人来,就放松了,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突然!门被推开了,原来是奶奶进来叠衣服。我赶紧放下书,可奶奶早就看见了。奶奶哭笑不得:“真是!写作业也看书,快写作业!”

书,能帮我们打开脑海里的智慧大门,让我们在书的天地里寻找乐趣吧!

关于书的作文篇19

亲爱的老公:

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小就习惯传纸条联络感情,长大情书不间断。结婚后我们仍然习惯把不好意思说出的话跃然纸上,发泄淋漓,即便是吵架也习惯把满肚子的脏话写在纸上泄愤。

当然你是写不过我的,每当你下班看到茶几上我写给你的泄愤情书,你便哑然失笑,笑我骂人的水准真是一流的。当然,我这个优点能够得到你的欣赏,我很欣慰,这是一般的男人做不到的,所以我更加爱了你了。

岁月的更新,时代的冲击,我们的情书已经演绎到手机短信互动。当然,你还是写不过我,每当我换部新手机,我五分钟就会全部搞定,可是你笨的我发给你十条骂你的短信,你便眼花撩乱,应接不暇,你只能愤怒的回一个字,滚!

现在我又把它演绎到博客上,等你下班回来时,我便打开电脑,然后借故走开,我知道你对我写的东西,每天都偷偷安检,这样很好,所以我要把我真实的想法告诉你,希望你为了我们家庭的幸福,请你自觉的、谦虚的、认真的、严肃的对待和遵守。并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今生爱我做出巨大的贡献。

亲爱的老公,我希望你除了睡觉时不想,其他时间里你要想怎么才能赚到更多的钱,让我可尽花,人家都说:女人没有花过成捆的钱(就是银行用线绳机器打好的每捆是十万)就不是真正的女人。可我现在还没摸过成捆的。

君子赚钱取之有道,你除了别去想犯法,其他怎样赚来的钱,我都敢花。

老公如果你有了钱,我那次资助五个学生,你突然给其中一个学生打电话,这个学生竟然是村长的儿子,你就不会大骂我善良的愚蠢,傻了八几的把自己家紧巴巴的钱捐给村长儿子上学,你把我骂的有个地缝我都想钻进去了。

老公如果有了钱,我那次把一个没儿没女的老头子领家来住半年,你还要跟我离婚,骂问我:你是要我?还是要你这个死爹?你知道那段时间,我有多难心,好歹老人去了敬老院,你才露出笑脸。

老公如果你有了钱,你还会骂我给女儿的男同学买阿迪、耐克、韩国t恤、买诺基亚8800、你骂我贱种,说现在的年轻人不定谁是你的准女婿,结果你骂的真对,煮熟的鸭子飞了。亲爱的,你总是那么英明。

老公如果你有了钱,你就不会在我过生日的时候,假惺惺的问我要什么,我这人太实在,你给我脸我就会登着你鼻子上脑瓜盖,我开口就要大钻戒,你问多少钱,我说,不多也就八千多吧,你谈千色变,说我狮子大开口,结果我生日什么也没有给我买,连一顿煎饼果子都没请我吃。

我郁闷了一年,我就不断的偷你的钱,我终于把钻戒戴在手上,怄气的举起手来给你看,你能怎么着吧?来打我呀?当然你是不会打我的,不管我做错过什么,你都不会对我伸出不友好的手。这也是我更爱你的理由,虽然有时候,也很伤心。

亲爱的老公,我天天买彩票,你也别老说我不中奖还买,因为咱买了才有希望,如果老婆我中奖了,俺有钱了,俺早晨就不做饭,买油条吃,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俺有钱了俺也不辞职,天天上班迟到,早退,还要穿睡衣拖鞋上班,让领导随便扣俺工资。嘿嘿,,,

等俺有钱了就买两辆宝马车,一台开道,一台护驾,中间俺骑自行车,俺把你带上,俺除了老公不换,剩下啥都换!

俺有钱了,随便给老公花,老公不用天天按时回家吃饭,老公顿顿去外面下馆子吧,俺玩博客玩魔症了,好烦老公天天按时吃饭,俺恨不得发明一种针剂,给你打上就一个月不吃不喝也不拉多好,我就可以天天抱着电脑,啥家务也不用干了。

亲爱的老公,我真希望我玩的正入迷的时候,你别跟我讲单位的事情,即便你讲了其实我也没有听进去,我的心里正在拽词儿,听你说话,我的思路就断了,还有你做好饭也别喊我,我刚刚想起来的故事让你喊没了。

亲爱的老公,我每天都要玩到半夜,你别在沙发上打着呼噜等我睡觉,我困了自己就去睡了,你也别噘起嘴巴不高兴,咱们夫妻是一辈子那,不是一朝一昔,来日方长嘛。

亲爱的老公,每次我写博挨砖拍时,我一肚子火气没处撒时,我对你任性,刁蛮不讲理时,你应该拥抱我,拍拍我,用温暖的目光凝视我,而不是虎视耽耽的和我据理力争。因为你跟我讲出大天,你那也不是理儿,你知道不?

亲爱的老公,你要时刻记住老婆的需要,深刻理解老婆的一切,因为老婆是爱你的。

关于书的作文篇20

从小到大,书包就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与它同甘过,也共苦过,书包里的故事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不胜数。

书包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书包里装满了书籍,可以让我带到学校里来,我每天所学的课程记的笔记,也会全部装在书包里才能带回家。对于我来说,书是我的命,如果没有了书籍,我的生活就会变的索然无味,而书包里装满了书,也就是书包是我生命的承载体,每当我背起书包,我就会明确我的任务——好好学习,只有背起书包,我才能踏进神圣的校门,开始我的`学习之旅。

书包也是我在校园中的好朋友。小时候曾经进行过这样一次比赛,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然后再装进去,谁装得快,谁就获胜。同学们全都忙得不亦乐乎。那时我第一次认识到,书包不仅是个能装东西的大口袋,而且还是可以与我共同娱乐的伙伴,也是我合作比赛的帮手。

书包也是我的知心朋友,当我有不能说出来的事情或秘密,或是一些有趣的事时,我都会把它们写在我的日记本上,然后再把它装在我的书包里,和它一起分享。

偶尔,书包会成为我憎恨发泄的对象,每当我把一大摞一大摞的书往书包里塞时,书包就会变得沉重无比,背上它也会很沉,使人心情不悦。当我为了一件事而闷闷不乐时,我也可以用“摔书包”的方式发泄我的不快,而看到书包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时我的心情也就不会那么沉重了。

书包对于我来说,不仅是良师,还是益友,我一定不会忘记那些事情,那些在书包里的故事。

关于书的作文篇21

《茶花女》一书内容大致如下:书中的作者以一位听众的身份,将身边一位友人(男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书中开始时,便写道作者得知一位名妓去世不久,当时正在拍卖此人遗留下来的物品和宅子。作者莫名其妙的拍下来一本书。后来,男主人公阿尔芒找到作者,希望买下此书,作者便送予了他,于是二人成了好朋友。阿尔芒因此感激不已,将自己的爱情故事向作者讲了一遍。

阿尔芒偶然的机会,看到了美丽高贵的玛格丽特,虽然她是一名妓女,但是绝对是那一种与众不同的人。阿尔芒一见钟情,可是玛格丽特却对他无动于衷。后来,二人的关系不了了之。时过三年,二人再次相遇,阿尔芒终于鼓起勇气表白,二人从此走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可是,玛格丽特是名妓,所需花费极大,阿尔芒虽然算是中产阶级,但根本支付不起她的开支。玛格丽特因此,继续做着另外一个伯爵的情人,这样她的开支便有了来源。阿尔芒对此事不能容忍,写信给玛格丽特,希望断绝关系。可是,信寄出之后,阿尔芒极度后悔,因为他爱玛格丽特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后来二人终于不能放下彼此,便继续保持爱情。在玛格丽特看来,她唯一喜欢的人便是阿尔芒,做别人的情人实在不得已,于是她保持的肉体与灵魂的分离。

偶然的机会,二人到乡下度假,喜欢上了这里的安静。于是二人决定在此地度过一段时间。但是别墅的费用极其高,阿尔芒不能支付。于是,玛格丽特不得已再次写信给伯爵,要求他付钱。于是,二人在伯爵花钱买下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愉快的生活。阿尔芒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不希望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继续和别人来往,可是却毫无办法。

后来,伯爵知道二人的关系后,要求二人断绝关系,否则便要断绝财富来源。玛格丽特的友人也这样劝她,可是玛格丽特却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她决定和阿尔芒共度一生,从此脱离风尘。为此,她先后当掉了自己的马车、首饰以及很多奢侈品,希望这些钱能还掉自己的债务,而她也自愿过一份平静但不富裕的生活。阿尔芒知道后,十分不能接受,觉得自己十分无能。但在爱情面前,最后他还是同意了。二人用自己的积攒的钱财打算买一套小房子,从此开始自己的二人世界。

可是,在这个时候,阿尔芒的父亲知道了此事,便赶到巴黎,阻止此事。他认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的结合损害了自己的门楣,同时也给自己的女儿,阿尔芒的妹妹的婚姻造成很大影响,这是当时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于是他强烈要求二人断绝关系。一向尊敬父亲的阿尔芒,在这次,却站在了爱情一边,坚决不从。父亲无奈,只好在支走阿尔芒的时候,找机会和玛格丽特单独谈论。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玛格丽特为了阿尔芒的将来的前途考虑,为自己的家庭考虑。后来,玛格丽特无奈,在阿尔芒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离开了。

玛格丽特的离开无疑对阿尔芒打击很大,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下,他和父亲回到了老家。在老家呆了一段时间后,他决定再次回到巴黎,想要找玛格丽特问个清楚。父亲无奈,答应了他的要求。阿尔芒来到巴黎后,看到玛格丽特又恢复了当初的模样,马车、首饰一应俱全,她身边还有一位漂亮的小姐,也是和玛格丽特一样的职业。

阿尔芒觉得玛格丽特欺骗了自己,自己过得十分狼狈,而对方过的却十分幸福,故此他想找机会报复。因此,她找到了那位漂亮的小姐,并要求对方做自己的情人,每次在玛格丽特在场的情况下,便做出很亲密的动作,以此报复玛格丽特。玛格丽特无法忍受,最终病倒了。因为她本身便有肺病,再加上她最近一直声色犬马,无止境的挥霍心力,终于发烧了。后来二人再次相遇,玛格丽特希望二人保持原来的关系,阿尔芒可以做自己的情人,而且自己分文不要,只要阿尔芒不要干预自己和别人来往。

阿尔芒十分无奈,在得知玛格丽特和自己发生关系后,马上又和伯爵过夜,他付出了500法郎和一张纸条寄给玛格丽特。玛格丽特不能容忍这样的羞辱,将钱寄了回去,并和伯爵离开了巴黎,去了伦敦。阿尔芒觉得心情很糟,趁此机会也去了另外一个国家度假。

玛格丽特再次回到巴黎时,身体极其糟糕,而此时在另外一个国家的阿尔芒毫不知情。玛格丽特便一个人,整日躺在床上不停的发烧、咳嗽。她的身体越来越差,知道自己不久人世了。于是她每天盼望阿尔芒来看她,可是阿尔芒却始终不能来,就连做梦呓语也是阿尔芒的名字。在她身体变差的同时,和她交往的情人却没有一个人来看她,就连一直靠她能得到一些钱财的邻居也不再照顾她。而债主们迫切希望她早点死去,好拍卖她的装饰品来还债。还好,有一位忠实的仆人一直照顾她。就这样,一个美妙的少女在遗憾、孤独之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阿尔芒回到巴黎时,玛格丽特已经去世多日。后来,从玛格丽特仆人那里得到了她临终时的日记,阿尔芒知道了所有事情的经过,十分难过后悔,可是玛格丽特永久的不在了。

关于书的作文篇22

我有一个外观漂亮背着舒服的书包。

它是用银灰色和深蓝色的防水布做成的。外形是“几“形,底长25厘米,底宽15厘米。书包的高是20厘米。看书包的正面有一只可爱的卡通狗,它的半张脸除了眼睛眉毛外全是白色的。脖子上带着条黑色的.项链,穿了条红色的衣服,中间有个黑色圆圈,圆圈中间有白色的“C“字。狗的一只手紧紧地握着一根骨头,生怕被抢走,正如狗的左边写的介绍一样“I am such a funny dog“。

书包的背面是银灰色的,里面垫了一层薄薄的海绵,这样里面的书靠在我的背上时不会觉得不舒服。两根双肩带是深蓝色的,带的两侧各镶着两条银灰色的边,它的内侧也垫了一块薄薄的海绵,背带宽6厘米,长30厘米,背带的下端各有一根小的带子连着一个伸缩扣,这样可以根据我的身体来调节,使书包背在肩上更加舒服。

书包的外两侧下端有两个袋子,我每天把水杯放在袋子里,然后袋口收紧,这样水杯不容易掉出来。

每当吃饭时,我拉开最外面一层拉链,拿出餐具和毛巾。当笔芯没墨时,我就从第二层里拿出笔芯装进笔里,笔好像又吃饱了饭,又在纸上跳起了舞。拉开第二层,里面可热闹了。放着我每天上课用的: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科学书还有字典和课外书。当我读到不认识的字时,字典大叔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课外书还让我了解学会更多的知识。

现在我越来越离不开书包了,每天早上,我把书包理得整整齐齐,背着它去学新的知识。放学背着它回家,把新学的每门功课温习一遍。

记得有一个星期天,我要去乡下做客。便想到了乡下也是要做作业的,于是,我只拿了语文书和作业本。当我拉上书包时,书包似乎在说:“主人,你也把我带去了吧!有可能用得上。“我想想也是,就带着它一起去了。做作业时,遇到了个不会写的字,我找遍了语文书上的生字表也没有这个字。这时,我拉开了身旁的书包,取出字典,一查就知道了答案,我把字典放进书包时,书包好像在对我说:“带着我没错吧。“

这个书包陪伴我四年了,书换了一册又一册,我的知识也在增长,这个功劳离不开它。我爱我的书包。

关于书的作文篇23

自古以来,书信都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素有鸿雁传书之说。在历史长河里,它不单是一种联系方式,更是一种古老的文化,这在文学作品中都有深刻的体现。面对着破碎的山河,想起远方的家人,杜甫写下“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思念之情跃然纸上;岑参在西征的途中写下“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一封信,弥足珍贵,满纸都是对亲人的牵挂;面对君王,诸葛孔明写下了可歌可泣的《出师表》、李密的《陈情表》,也感人肺腑,一番忠义之情,令人钦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可见,书信在中国古代的地位,是何等重要!面对这一种古老而悠久的文明,我们是满心欢喜地接受!

但是今天,它却遭受着一种严峻的挑战。

在二十一世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联系方式也日趋多样化。手机聊天,电子邮件,漂流瓶……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无论那个阶层的人,都在频繁地使用。当然这种方式是好的,给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们对其是抱着一种认可的态度。而且,每天都在大量地使用,这已经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

如果让我选择,我无法说出那一种方式更好,因为它们都曾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也许,你认为,邮件省钱,效率高;写信贵,速度慢。但是,面对着整齐划一的电脑打印的文字,我们已经有一种视觉上的疲劳。而,书信,可以很好地抒发我们的情感,它给我们的意义早已超出了字面的范畴!

当投身军营的士兵,每一次收到家里的来信,都会压在枕下,反反复复地阅读,也许,你认为这只是一封信,但你可曾想过,这里面包含了多少的期盼与等候;

当留守在家的孤寡老人,他无法使用现代先进的沟通工具,收到远方子女的来信时,内心是怎样的一种激动;

当身处逆境之时,收到朋友的一封来信,纵然是简简单单的关心的话语,也足以让你感动得泪流满面。

我们在电视上,也看见过许多贫困山区的儿童,他们和许多城市的孩子交朋友,都是靠书信来往。就是这小小的书信,让爱心之路得以延续。当镜头给到那群可爱的孩子,坐在绿油油的草坪上,带着笑容,认真地阅读着来信的场景时,我想,在那一刻,他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

而如今,这种文明已经渐行渐远,很难再去寻觅它的踪迹,但是它并不会退出我们的生活!不管现代文明如何发达,作为一种古老的传统,它不会消失!在我们的脑海深处,它已是一行不灭的印记!我想说:朋友,当你面对电脑、手机的印刷体,出现审美疲劳时,不妨拿起纸和笔,写一封信,给亲人,给朋友……

关于书的作文篇24

青春是一场盛大的书宴。

不同于少年时的囫囵吞枣,看完了故事就作罢;在成长的路上,总会有着困惑和迷茫,前面的道路充满了未知,我们开始寻找价值观,开始了对未来的选择。

这个时候,书即是一位传授经验的老者。书忠实的记录着无数人平淡无奇或坎坷不平的生活,每一位人物的言行都折射出现实的光影,每一次的选择决定了其一生的道路。我在庞大的书海之中,阅览着,思考着,在与书对话的同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把握现在,赢得未来。

在阅读的同时,除了人生启发,书里不同的人物故事也给我留下了不同的印象:

在《城南旧事》里,那古朴泛黄的的北京回忆,充斥着那个时代独有的气息,在林海音的笔下越发浓醇。英子看到的北京城南,带着小孩子独有的眼光,以孩子的视角记录,如同香醇的美酒,多年后再次读起,总能领悟回忆出一些即 使 泛黄却也未曾忘记的回忆。

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在感叹她极其坎坷传奇的一生的同时,也在敬佩作者的自强不息,谱出了一首传奇的人生之歌。一位女性,即使失去了五彩缤纷的世界,仍坚强如旧,还取得了极好的成绩,怎能不让人敬佩呢?

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鲁迅先生的《社戏》了。作者笔下的景物,总能烘托出朦胧的美感:夜幕笼罩水乡之时,万籁俱寂,而在一道弯弯小河处,却有一艘小船缓缓驶前。若是离得近了,还能听见孩子们之间的嬉笑声,以及桨划过水面清脆的声音,岸边悠扬的蝉虫声。在蜿蜒的尽头,便是社戏出演之地,远远看去,戏台恍若仙境一般漂在水面上,水中五彩的倒影仅仅是望着,便教人如做梦似的,醉了。

我们,正处于绚烂的青春,面对未来,要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把握好现在,拼搏,努力,才是我们应当做的事!青春即是一场盛大的书宴:在这场盛宴中,我们最终都会有自己的选择。而我的选择,就是把握现在,赢得未来!

关于书的作文篇25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快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幸福。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起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起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起偷偷去看戏……每天晚上她都可以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成长,就和蓝蓝被妈妈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妈妈、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这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妈妈,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妈妈,她委屈自己,努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孩子,可是为了妈妈,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小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妈妈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快乐的枫林渡。

关于书的作文篇26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知识的灵魂,书更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每次阅读好书,就如同一匹饥肠辘辘的骏马闯进嫩绿的草地,津津有味地品读美词佳句;每次阅读好书,犹如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每次阅读好书,就仿佛驾驶着一艘帆船,乘风破浪,如饥似渴地领略语言世界的无穷魅力。

我看书可谓是如痴如醉,每当捧起心爱的书便爱不释手,每读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个朋友。每个朋友,都以它不同的语言告诉你某个道理。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海伦·凯勒一生坎坷,她出生19个月后,便跌入无声的黑暗世界。读了这本书,我不禁对她肃然起敬。虽然身体残疾,但她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而且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的学业,成为人类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真是当之无愧的20世纪美国十大偶像之一。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每一本书都有其与众不同和引人深思的地方。我看过不少书,也因此受益匪浅。《小妇人》让我学会坚强、宽容他人;《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恶;《上下五千年》让我领悟中华五千年的灿烂历史文化;《唐诗三百首》让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瑰宝的魅力;《儒林外史》讽刺了统治者的腐朽与虚伪……

如果说人生是夜空,那么好书则是一轮明月;如果说人生是天平,那好书则是一枚砝码;如果说人生是高山,那好书则是高山之巅的泉水,滋润着我的心田。

正如那句“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的双眼,因好书而明亮;我的心灵,因好书而澄清;我的品德,因好书而高尚;我的灵魂,因好书而纯洁;我的生活,也因好书而更加充实!

关于书的作文篇27

自从认识中国字以后,书一直是我不可或缺的好伙伴,徜徉在书中,跟着书中的主角一起喜怒哀乐,陶醉其中……

书是我忘掉烦恼的工具,是我消除疲劳按摩器,爱上了它使我可以茶不思,饭不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书是知识的来源,如浩瀚无垠的宇宙一样,广大无际,是阅读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是阅读让我和书相知相亲,是阅读让我更充实自己的生活。

不知不觉我爱上了它,不知不觉陷入无比疯狂的境界,从此无法自拔。进入书的世界里,跟着主角一起来一场无与伦比的冒险,时而紧张刺激,让人惊心胆跳,时而陷入甜甜蜜蜜的爱情漩涡中,让人沉浸在梦幻浪漫的情境里,越看越入迷;随着剧情,彷佛身历其境,心也跟着起起伏伏,常常会情不自禁,欲罢不能,就忍不住继续看下去,好像一天没有看书,就浑身不对劲,心里好似缺了什么东西。

“书中自有黄金屋。”有钱买好书,有闲就读书,开卷总有益,努力创前途。书,在生活中如果没读书,即使现在每天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打电动,滑手机,玩电脑……等,总有一天,还是会觉得枯燥乏味,因为没读书,少了它充实我的生活,会使我毫无长进,好像与整个世界隔离。

因此,我深深的爱上了阅读,我想它会是我一辈子的兴趣。因为有了阅读,丰富了我的人生;因为有了阅读,使我的人生更精彩,不再是黑白无色;因为有了阅读,使我能度过寂静,远离烦闷,日子变得五彩缤纷,芬芳洋溢!

“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爱上阅读,让自己的`生活更有趣;也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拥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共同一起创造一个充满书香的世界,藉由阅读,让书香充盈我们的心灵。

关于书的作文篇28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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